案情简介:
当事人何某某在搭乘飞机时,在待检区厕所摔伤,造成何某
十级伤残。机场是否就廖某某的摔伤负有责任?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吴冬清律师接受廖某某的委托代理了
本案。
办案要点:
1、机场是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
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
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侵
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
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因此,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
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是可以
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一般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依据双方提交的
证据,认定双方过错大小,以此来确定各自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大
小。
2、如何保存侵权现场的证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公共场所管理人应是承担的过错责任,
被侵权人应对公共场所管理人的过错负有举证义务。因此对于侵
权现场的证据保存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1)报警进行证据保存;
(2)被侵权人及时拍下现场照片,包括受伤照片、现场环境
等;
(3)不轻易进行承诺,或签署文书。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本案,现正在审理过程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