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受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8-12-20 来源: 浏览:2787

案情简介:

当事人何某某在搭乘飞机时,在待检区厕所摔伤,造成何某

十级伤残。机场是否就廖某某的摔伤负有责任?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吴冬清律师接受廖某某的委托代理了

本案。

办案要点:

1、机场是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

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

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侵

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

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因此,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

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是可以

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一般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依据双方提交的

证据,认定双方过错大小,以此来确定各自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大

小。

2、如何保存侵权现场的证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公共场所管理人应是承担的过错责任,

被侵权人应对公共场所管理人的过错负有举证义务。因此对于侵

权现场的证据保存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1)报警进行证据保存;

(2)被侵权人及时拍下现场照片,包括受伤照片、现场环境

等;

(3)不轻易进行承诺,或签署文书。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本案,现正在审理过程当中。

 

推荐内容

  • 咨询热线173-8190-4052
    028-62319028
  • 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楚峰国际中心B座32楼7号

    邮箱:faye@fayelawyer.com‍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7009343号-1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律师咨询电话

    17381904052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