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4年12月9日,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金牛区蜀西路与金周路交叉路口左转时,与赵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相撞,导致赵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认定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赵某为九级伤残。
办案历程:
双方因赔偿事宜一致未能达成一致,赵某经多方咨询后委托法也律师事务所俞剑律师,俞律师最终促成调解,并保障了赵某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调解结案,赵某获得除医疗费外各项赔偿费用近十一万元。
判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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