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离婚诉讼,又担心对方在诉前或诉讼中变卖公司股权转移财产,该怎么做?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2846

到法院打离婚诉讼官司,是离婚的方式之一,也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当然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

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要求还钱、赔钱等),主要是为了防止打赢官司反而拿不到钱,提前查封对方的财产。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一般不需要提供保全,但如果要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可以向法院提出股权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对方名下的股权。法院审查通过后,会通知股权交易中心暂停股权交易。申请保全时,法院会要求提供财产担保,一般要和冻结的股权价值相近。

冻结之后比较重要的工作就是分割股权了,法院分割的原则一般是:

(1)一方将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公司股东同意的,另一方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2)双方愿意转股权,公司股东不同意,但愿意购买股权对应出资的,就分割这部分的股权转让款,一般是一人一半;

(3)公司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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