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标准

2017-02-18 1412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全部责任之分。根据具体的责任大小不一样,需要侵权人赔偿的范围也不一样。对于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以及赔偿标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法也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通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二、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三、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内容,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知道根据具体责任情形来确定赔偿的范围。如果您还需要了解交通事故赔偿的期限或者赔偿的途径问题,欢迎咨询法也律师事务所网站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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