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人主责:行人60%:40%机动车
2.同等责任:行人40%:60%机动车
3.行人次责:行人20%:80%机动车
4.行人全责:行人90%:10%机动车
5.参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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