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微交通事故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2.简易程序处理时一般在事故发生时10日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3.普通程序处理时一般在伤者病情稳定、车辆检测报告出具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咨询热线:173-8190-4052 028-62319028
企业邮箱:faye@fayelawyer.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楚峰国际中心B座32楼
蜀ICP备17009343号-1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