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诉讼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1901

广州交通索赔律师结合诉讼中常见的交通损害赔偿项目,分析交通事故诉讼案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见下文:

一、诉讼主体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肇事方或司机的《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3、肇事车辆的《行驶证》,司机《驾驶证》;

4、肇事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单》《第三者商业险保险单》

5、保险公司《工商信息查询单》

如果委托他人起诉的,还需提交以下: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二、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收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后续治疗费应有医院的相关医嘱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三、误工费证据

1、医院的《住院小结》以及《出院证明》等,需注明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的全休天数;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误工证明》;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能证明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的证明,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居委会或者物管公司的证明。

3、构成伤残的,误工时间可以算到定残前一日。

四、护理费证据

1、医院病历或出具的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有单独请护工的,提供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无另请护工的,直接按照80元每天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证据

1、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病历等,注明住院天数;

2、住宿费,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营养费,诊断证明书、病历,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注明“加强营养”。

六、交通费证据

交通票据,一般以合理性支出,合理交通工具为准,广州一般为500-1000元之间。

七、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鉴定费证据

1、死亡赔偿金,提供《尸体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

2、伤残赔偿金,《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3、鉴定费发票。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2、街道居委或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抚养证明。

九、财产损失证据

财物或者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维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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