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推翻的离婚协议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3915

案情简介:

2010年,李某与妻子登记结婚,一年后儿女相继出生,一家人其乐融融。后来,夫妻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双方于2014年3月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双方约定,李某抚养女儿,妻子抚养儿子。李某考虑到妻子一个人带儿子不容易,就签了财产分割协议,把大部分的财产留给妻子。

离婚后,李某每周都会把儿子接过来,细心的照料。但周边的亲戚、邻居发现儿子越来越不像自己,风言风语就多了起来。李某坚信儿子是自己的,为了打破谣言,就去做了亲子鉴定。但结果显示,排除李某与其儿子有亲子关系。李某气不打一处来,妻子不但对自己不忠,和其他人生了孩子,而且还借此多分财产。2015年1月,李某委托张承凤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法院判决:

张律师接到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向法院提出了这样的意见:

1. 虽然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但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反悔,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李某于2015年1月起诉,距协议离婚不足一年,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2. 法律规定,如果签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财产分割协议就可以撤销。本案中,女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和其他异性发生关系,并生育一子,具备明显的过错。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女方隐瞒了这一事实,是欺诈行为。试想,如果李某知道儿子不是亲生的,还可能同意把大部分财产给李某吗?因此,李某有权要求重新分割。

案件在审理程序中,女方基于自己的过错,同意和男方重新分割财产,最后双方重新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分得60%的财产。

律师评析:

本案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一、在民政备案的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撤销;二、女方隐瞒小孩不是男方亲生的事实,是否属于欺诈。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如果一方在签协议时有欺诈行为的,法院会判决协议无效,重新分割财产。就本案而言,男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起诉,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女方隐瞒小孩的身份,在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导致男方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同意给女方多留财产,两者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女方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离婚财产协议是可以撤销的。

当然,本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男方在短时间内拿到了大部分的财产,取得了和判决相似的效果,男方的利益得到了平衡。但从法律上来讲,撤销离婚财产协议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如果本案并非“协议离婚”,女方有这种行为,是否会因此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呢?目前,法律对此问题的规定并不十分清楚明确。只是明确一方有转移、隐藏、伪造债务的,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并不包括“欺诈”在内的其他过错。进一步说,能否要求赔偿呢?《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离婚的,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可以看到,这里也不包括其他的情况。与“欺诈”比较相近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所谓的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此处着重体现的是“持续”“稳定”,就本案而言,女方与婚外第三人生子,很难确定是偶尔一夜情导致,还是长期持续、稳定居住的结果,因此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同居”。在现实中,法院一般以时间来判断双方是否为同居,一般是以3个月-1年作为标准。

因此,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说,在诉讼离婚的前提之下,如果不具备上述所列举的法定情形,即使是无辜的一方,也难以多分财产或者要到赔偿。

同时还有一个引申问题,如果一方因为欺诈性抚养,能否要求返还抚养费,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对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2年发了一个复函(《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育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欺骗方支出的抚育费用应否返还,因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尚需进一步研究”也就是说,离婚之后的抚养费可以返还,离婚之前的一般就不支持了。但现实中要求返还“婚内”抚养费的案件越来越多,如果一概不支持,对于受欺骗的一方来说也不是很公平。因此很多法院作了进一步的探索,支持返还婚内抚养费的判决逐渐增多。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虽然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欺诈性抚养毕竟会对无过错一方造成伤害,一些法院会酌定支持部分赔偿。那是否意味着和前文矛盾呢?其实不然,前文说到,与他人生育小孩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应支付赔偿的情形。从法理上说,46条规定的是法律层面的严重过错,而与他人生育小孩,是个人私德部分,法律不宜做过多干涉。但基于我国传统文化中对于“出轨”的消极评价,替别人养小孩更是让人气愤,老百姓也希望法院能惩处这些不道德的行为。故而,法院回应现实的需求,支持了一些损害赔偿的请求。

因此现实中,男方提出抚养费的返还和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主流判决是支持了这样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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