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全能妈妈带娃养家,丈夫从不搭手,还频频施暴,连孩子也被他藏了起来

2026-09-30 111
承办律师

闻灵律师

律师职级:专职律师
 

 
编者按——
 
她以为的良人,却恰恰是伤她最深的人。
 
结婚那年,他说想继续深造,她点了点头。往后便是她一人上班赚钱,操持家里,而他只需要安安心心地备考。她以为,只要他有上进心,日子总会一天天变好。
 
可现实给了她一记耳光,辜负、伤害、夺子……面对种种困境,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分钟看完这个案例,帮你避坑。
 

故事背景

 

空房

 
屋子静得可怕。
 
婴儿床上空荡荡的,孩子的小毯子搭在床沿,她喊了一声,没人应。又连着喊了几声,脸上的伤一跳一跳地疼,声音也开始发抖。
 
她慌了,跌跌撞撞地冲进卧室,又跑出来,拉开柜子,翻找抽屉……
 
直到看见孩子的奶瓶、尿不湿和其他常用物品都不见了,她才反应过来——孩子,被带走了。
 
在她再次被打后去报警,到医院验伤的短短几个小时里,他和他的母亲,带走了刚满一岁的孩子。
 
她疯了似的给他打电话、发消息,她想知道孩子在哪儿,没人告诉她。
 

 
婆婆的电话打通了,那头只冷冷一句:“孩子在他爸这里,你别管。”然后挂断。再打,已关机。
 
从出生到现在,孩子从没离开过她一天,母乳喂养、亲自照料,晚上都是睡在她旁边,她不敢去想,孩子看不到妈妈,会怕成什么样。
 
她翻出和他的聊天记录,他最后发的一条消息,是在她出门后发过来的,“你敢去,肯定会让你后悔。”
 
看到这句话时,她没多想,现在才懂他背后的算计。特意挑她不在家,无暇顾及孩子的时候,带走她最在意的孩子,以此给她惩罚。
 
墙上还挂着他们的结婚照,屋子里安静得只有她的呼吸声。
 
从校服到婚纱,她曾经以为他会是良人。
 

那年

 
她和他相识于校园时期。
 
年少无知爱的热烈,大学毕业那年就领了证。
 
即便知道他要想继续读书深造,即便知道可能未来几年他都可能无暇顾及家庭,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
 
婚礼上,他握着她的手,眼眶红红的,承诺会一辈子对她好。
 
台下的亲友都在鼓掌,她穿着婚纱,看着眼前这个人,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从此,她一人上班挣钱,操持家里大小事务,经历找工作、裁员、换工作、怀孕、生子,在996的生活中苦熬。
 
他忙着准备各类考试,家里的事不怎么管。一年、两年……渐渐地,曾经那个情绪稳定的男人,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古怪。
 
暴躁、易怒,一点小事就能引爆他的情绪,砸东西、冷战、摔门而去。
 
甚至都不需要任何的导火索,没来由地就冲着她发火,有时还会对她拳脚相加。
 

伤害

 
第一次动手,是在她刚怀孕不久时。
 
她下班回家,看他脸色不太好,上前问了几句,他突然暴怒,挥拳向她砸了过去,她甚至都没来得及反应。
 
在这之前,她一直觉得他只是因为备考的事,比较烦躁,脾气急了点,没想过他会动手。
 
那晚,他在微信里道歉、忏悔,她摸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忍了。
 
然而,孩子出生后,暴力还在继续,甚至愈演愈烈。哺乳期的她,白天上班,夜里喂奶,面对他的施暴,连自保的力气都没有。
 

 
在他又一次向她挥下拳头时,她选择了报警。反抗的代价,是孩子被他带走藏了起来,她不知道孩子的下落,更见不到。
 
她和孩子间联系被彻底切断。
 
为了尽快找回孩子,摆脱这段让人窒息的婚姻,她找到了律师。
 
了解完她的核心诉求后,法也律师事务所指派王雪聪律师及其搭档闻灵律师、杨浩律师一起承办该案。
 



 

律师介入

 

局势分析

 
接手案件后,闻灵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了全部案情,并分析了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阻碍。
 
首先,抚养权取证陷入被动。
 
孩子被男方抢夺藏匿,女方连孩子在哪儿都不知道,无法陪伴孩子,就难以固定该阶段抚养的优势证据。
 
探望、沟通都被拒绝,母子之间的联系被硬生生切断,时间拖得越久,对女方争取抚养权就可能越不利。
 

 
其次,家暴证据链存在关键缺口。
 
女方此前报警后,并没有拿到能够认定家暴事实、主张法定离婚的书面凭证,比如《家庭暴力告诫书》。
 
缺少书面凭证,家暴认定就少了有力的一环。
 
最后,调解基础极为薄弱。
 
男方对抗激烈,且抢走孩子后,几乎不配合任何沟通,摆明了不想给孩子,也不想协商。在现有基础上,难以直接通过调解,实现离婚和拿到抚养权。
 
案件很可能陷入拉锯战,存在孩子长期与母亲分离的现实风险。
 

 
想要实现女方诉求,就得拿到更多“筹码”。
 
第一,可完整构建家暴事实的证据链。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家暴发生之后,女方报过警,有报警记录,有医院诊断、伤情照片,男方也在微信里承认过动手。
 
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有机会可以补齐《家庭暴力告诫书》,为锁定“实施家庭暴力”这一法定离婚事由提供书面证据,为尽快化解纷争奠定事实基础。
 
第二,抢夺藏匿子女,可依法获得司法救济。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第一千零一条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相关规定,针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受害方可以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这道禁令形成的法律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能促使男方回归理性协商。
 

 
第三,抚养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被抢走的孩子目前还不满两周岁,尚在哺乳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一点,是女方争取抚养权最坚实的法律后盾。
 
基于案子当前的情形,接下来首先要做的,就是拿到《家庭暴力告诫书》,以及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办案过程

 
针对以上情况,律师团队紧急介入,采取“证据先行、多方联动、以调促和”的核心办案策略,展开了专业行动:
 
第一阶段:紧急介入,多方联动
 
梳理案情,锁定目标
接受委托后,我方迅速复盘双方矛盾经过,家暴时间线、伤情细节以及孩子被抢的全过程,明确了“快速离婚、尽快要回孩子”两大核心目标,并制定了取证、沟通调解、诉讼三线并行的工作方案。
 
补齐并固定关键证据
针对女方缺少家暴关键书面证据的问题,我方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依法说明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协助女方顺利拿到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这一纸文书,为认定家暴这一法定离婚事由提供了关键证据,也为后续争取抚养权增添了一大砝码。
 
构建系统化证据体系
围绕家暴事实、抢夺藏匿子女、女方抚养付出三个维度,指导女方进行全面、系统且合法的取证:
 
①固定家暴后受伤的照片、微信自认记录、医院病历与诊断证明等;
②保存男方抢夺藏匿孩子后拒绝探望、拒绝联系的聊天记录,以及上门被拒的现场视频;
③整理女方坚持母乳喂养、日常陪伴照料的照片视频,以及育儿消费、医疗支出记录。
 
三项证据,相互印证,闭环完整,为后续的诉讼与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类案检索,强化法律支撑
系统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明确“实施家庭暴力系法定离婚事由”“施暴方一般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等裁判规则,并向法庭提交了《关于提交家暴案件准予离婚类案的说明》。
 
同时,针对男方抢夺藏匿哺乳期子女的行为,检索最高人民法院“颜某某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及本地法院同类案例,形成《关于提交抢夺、藏匿子女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类案的说明》,明确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可依法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裁判规则。
 
类案在前,规则明确,可以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支持女方直接抚养子女提供支撑。
 
全面整理诉讼材料及证据
全面整理离婚纠纷案件材料、梳理财产流水,准备人格权侵害禁令的诉讼材料和证据,并指导女方补充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积极联系法院了解案件情况,推进多线程工作开展,多条线并行,最大限度地压缩时间成本。
 

 
第二阶段:诉讼与调解并进
 
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针对男方抢夺、藏匿哺乳期子女的行为,我方依法向法院提交了《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书》及抢夺、藏匿子女类案说明,主张男方立即停止侵害监护权、送回孩子。促进法官积极联系男方开展调解工作,案件的走向,从激烈对抗逐步转向协商对话。
 
多轮沟通调解,全力促成和解
我方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情况,如实反映家暴事实与哺乳期母子分离的紧迫危害,同时配合法官积极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先后多轮沟通调解方案,及时回应双方关切,逐步缩小分歧。
 
精细化设计调解方案
围绕“快速离婚、孩子回归、权益保障”三大目标,我方在调解中重点把握孩子交接安排、户口迁移、抚养权归属、探望方式等核心条款。既保障女方与孩子的合法权益,又兼顾方案的可履行性,为双方达成一致创造了空间。
 
全程陪伴指导,规范维权节奏
案件推进过程中,及时向女方反馈进展,提示人身安全风险及规范沟通注意事项和证据保存方法,避免情绪化对抗,确保整个维权过程合法、有序、可控。
 

 

最终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
 
①婚姻关系快速合法解除。
 
从签署委托协议,到调解结案,不到一个月,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离婚,女方顺利摆脱了这段婚姻。
 
②抚养权归属。
 
调解书确认婚生子由女方直接抚养,调解书出具后,被抢走藏匿的孩子即被接回女方身边,哺乳期孩子重新回到母亲照料之下。
 
③儿童利益最大化。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避免了对抗性审理对孩子的二次伤害,最大限度保障了哺乳期婴幼儿的身心健康,也减轻了双方讼累。
 
(注:个案结果不构成对同类案件的承诺。)
 

 

写在最后

 
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遭遇家暴时,受害方不仅可以报警、验伤、留存相关照片以固定证据,还可以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人继续实施暴力行为,为自己和孩子筑起一道法律安全屏障。
 
抢夺、藏匿孩子,更不能成为争夺抚养权的筹码。
 
尚在哺乳期的孩子被强行带离母亲身边,母子分离的每一天,都是对母婴身心健康的持续伤害,尽快让孩子回到母亲身边,才是对处于哺乳期的孩子最实在的保护。
 

 
本案能够快速解决,关键在于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并推动形成“证据先行、多方联动、以调促和”的办案思路。
 
律师接手后,迅速研判案情,指导当事人固定家暴、抢夺隐匿孩子,以及亲子关系等证据。
 
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充分沟通推动补齐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这一关键证据,后续依法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也让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直面司法审查压力。
 
法院与律师多轮调解的共同努力,最终推动双方在立案后一个月内,达成了调解。
 
对遭遇家暴、孩子被抢夺藏匿的当事人而言,最怕的不是打官司,而是拖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快速固定证据、依法多线推进,才有可能尽快接回孩子、结束伤害。
 
(注:本故事由真实案例改编而成,人名、数字、地域等信息皆进行了隐私保护处理,核心法律关系及办案流程和效果与真实案件保持一致,仅供普法教育及参考。)
 

特别声明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文章作者所供职的执业机构无关,亦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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