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原告何某某、魏某某等人分别与被告A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商铺委托经营协议》,约定由原告方向被告A公司提供商铺,被告A公司每年向原告支付相应租金。协议签订后至2018年,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方支付租金。原告方遂提起诉讼。
楚建律师接受原告方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代理期间,楚律师通过认真梳理案件事实脉络,积极协助当事人全面收集相关证据,细致的分析案涉协议内容及其法律性质,并对被告A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做详尽调查,最终剖析出此案件的关键核心。最后,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楚律师结合完整的证据链及完备的论证角度,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到其应获得的租金款项及相应赔偿。
何某某、魏某某、耿某某、王某、喻某诉A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21-07-30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