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和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2022-01-0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179

关于合同不成立和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合同不成立主要有以下后果:

1、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致使合同不成立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合同无效的后果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

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赔偿损失的方法恢复合同履行前的原状;另一种因合同被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所受的损失,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的比例。

3、行政处罚。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出于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为目的,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属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应依法追缴,并课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般来说不管是合同不成立还是合同无效,对于已经取得的财产都是需要进行返还的,合同不成立指的是当事人没有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议从而导致不成立,而合同无效一般指的是在内容上有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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