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辞职需要违约金吗?

2022-04-10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223

关于公益性岗位辞职需要违约金吗?的法律问题,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公益性岗位辞职需要违约金吗?

公益性岗位没有违约金。如果是属于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公益性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和经济补偿金。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

如果是属于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公益性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和经济补偿金。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项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除对自初次享受岗位补贴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退休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补贴是街道(社区)或其他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是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二、公益岗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益岗同样也是可以随时辞职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进行辞职同样也是必须要提前用书面的方式来进行通知用人单位,等办理好了所有的离职手续之后就可以进行走人。

是可以的,但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岗位都不能随便辞职。

公益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的规定享有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另外,公益性岗位除了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辞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公益性岗位录用合同对于辞职的有关约定。

公益性岗位不能随便辞职,相反公益性岗位的辞职比普通员工的辞职会受到更多的限制。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不含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项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

对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仅限于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个人实际缴费的2/3。除从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任何岗位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在不如意的情况都是可以辞职的,只要按照劳动法正确的流程走就可以离职,从而也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所以,遵守《劳动法》就是为了保护自己,同样也是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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