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交房违约金的规定有什么?

2022-05-1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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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延迟交房违约金的规定有什么?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买受人所购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包括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在一定条件下、达到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按照已交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当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情况时,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二、延期交房违约损害赔偿规则是什么?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范围有约定赔偿、一般法定赔偿和特别法定赔偿之分。约定赔偿指由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一般法定赔偿指依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范围。

1、完全赔偿原则

违约方承担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部分。

实际损失,指因违约行为遭受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指利润的损失,例如获得标的物以后转卖所获得的纯利润;获得机器设备后投入使用所获得的营业纯利润。

2、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

可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损益相抵:如果违约行为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同时,还给对方带来了收益或者给对方减少了费用的支出,则在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减去该收益或者节约的费用。

过错相抵(混合过错):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于支持。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可以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延期交房的违约损害赔偿规则包括完全赔偿原则和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在承担损害赔偿规定中,赔偿的范围是由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部分共同组成的。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包括减损规则,损益相抵和过错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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