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同解除是否承违约责任

2022-11-04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98

关于民法典中合同解除是否承违约责任的法律问题,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民法典中合同解除是否承违约责任

解除合同存在违约情形的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要违约责任包括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等。违约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解除担保合同后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与合同被解除后的法律责任不同。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解除之后,担保责任还需要继续承担。因为合同的解除一般是因为一方违约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项出现的时候,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而合同解除之后,已经履行的部分依然有效,担保人依然需要为已经履行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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