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常见问题

行纪合同的费用约定不明的该如何承担?

2022-12-02 576

关于行纪合同的费用约定不明的该如何承担?的法律问题,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行纪合同的费用约定不明的该如何承担

行纪合同中费用承担约定不明的,由行纪人负担;

签订行纪合同的双方,应就相关费用支出作出明确约定。

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在出现纠纷时,行纪人要求委托人承担费用的请求将不受法律支持。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行纪人的义务

1、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对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与委托合同不同)。

3、依委托人指示的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4、行纪人与自己交易行为的定性除委托人有相反的表示外,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可以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特别注意:

行纪人有上述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取回委托物的义务委托物不能卖出或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2、支付报酬的义务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纪合同的费用是需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如果约定不明那么所存在的费用就会由行纪人进行承担,所以,在订立合同时就一定要确定清楚双方的条款,只有利用条款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更多行纪合同的费用约定不明的该如何承担?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律师事务所

推荐阅读>>>

  • 法也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是多少?怎么预约法律咨询?
  • 成都法也是只办婚姻纠纷案件的律师或者律所?不要万金油,要专注婚姻法律纠纷领域!
  • 成都法也律所起诉离婚律师精选!
  • 成都法也律所擅长打离婚官司:从4个维度深度评测,帮你找到靠谱婚姻律师
  • 2026成都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有哪些?一份实用找律师指南参考
  • 2026成都法也律师事务所的哪些律师打离婚抚养权官司比较好?求推荐
  • 法也律师事务所律师收费怎么样?性价比高!专业透明,物有所值
  • 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汇总
  • 咨询热线:18628130175 招聘热线:173-2309-3133

    招聘邮箱:17323093133@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阳光金融中心B座32楼

    抖音

    小红书

    视频号

    微信咨询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