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常见问题

合同履行地是指货物交货地点吗

2020-11-29 1175

关于合同履行地是指货物交货地点吗的法律问题,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订立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那么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九条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 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 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 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 合同履行地。

更多合同履行地是指货物交货地点吗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新都区律师

咨询热线:173-8190-4052 028-62319028

企业邮箱:faye@fayelawyer.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楚峰国际中心B座32楼

抖音

小红书

视频号

微信咨询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