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买卖合同不过户的范文是怎么样的?的法律问题,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汽车买卖合同不过户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出售方:(简称甲方)
购车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车辆出售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购买的车冀号(发动机号:xx,车辆识别代号:xx),由乙方自愿以xx元价款购买,在签订本协议之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乙方付给甲方购车款的同时,甲方将该车辆的钥匙、行驶证,以及甲方购买该车辆即最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有关手续一并交给乙方使用。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签字生效之日起此车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自年月日之前所发生的违章罚款由甲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自交付接收车辆买卖价款,签字生效之日起,车辆补办任何手续、出现的损坏、修理费及以及任何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卖车辆不过户协议书买卖车辆不过户协议书。(自愿退股协议书)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二、二手车不过户买卖协议有效吗?
购买二手车时,双方签订买卖协议未办理过户的,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是有效的,过户并不是车辆买卖的必要条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汽车买卖合同需要由购买方和出售方来进行协商签订,如果存在不过户的话,那么就需要把不过户的情形写上买卖合同里面,只要双方协商清楚,那么就算是有效的合同,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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