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常见问题

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

2021-08-11 1234

关于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的法律问题,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期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违反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服务期的约定,应该按照合同的违约条款,支付单位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以及服务期尚未履行的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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