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常见问题

合同承诺与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2021-08-20 1265

关于合同承诺与协议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合同承诺与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承诺书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承诺,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愿望,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承诺书要有承诺人,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

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承诺内容,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协作的双方或数方,而协议是双方之间的契约文书,表示以书面形式。

而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承诺人签字,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承诺日期等,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二、承诺的方式和期限

(一)承诺的方式:

1.通知的方式作出;

2.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

(二)承诺的期限:

约定的按照约定到达,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一条关于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三、口头承诺不履行是否可以起诉

口头承诺不履行的,是可以起诉的,口头形式的法律行为理论上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是要进行诉讼证明就变得非常困难,证据效力几乎没有。口头承诺如果构成单方允诺或者构成合同双方合意,那么此行为可以认为是合同行为。

如果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口头承诺的存在,那么如果口头承诺没有实现的话,这就属于违约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口头承诺是比较难举证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最好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将条款写明。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协议书是经过双方协商过的,双方达成一致然后共同签下的协议书,是双方的行为,而承诺书是承诺人承诺对方而签下的承认书,是单方的行为。那么承诺的方式有通知的方式和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来表明通过行为可以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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