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的外资自然人股东流程是什么?

2022-01-2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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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寻找并购标的,确立并购意向,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顾问,制定并购计划,

2、境内企业聘请顾问对境外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双方签订协议,并购双方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文;

3、上报商务部,境内公司报商务部审批。

4、商务部审核、批准商务部30日内审核,符合者办法有加注“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6个月内有效”的批准证书。

5、登记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审核,分别颁发加注“自颁发日起8个月内有效”得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证。

6、外汇管理局申请,领取营业执照6个月内,境内公司向商务部、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登记手续。

7、商务部核准,商务部核准,颁发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并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机关登记,30日内,向登记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申请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

9、申请股权变更,向税务机关申请股权变更手续。

10、完成股权变更,境内、外公司6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完成股权并购。

外资并购股权应向审批部门提交的文件材料:

1、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3、并购后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5、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

7、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

8、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9、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10、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11、被并购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的协议(没有的,不需要提供);

12、并购涉及市场份额的说明;

13、境外投资者与所并购境内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4、并购事项涉及其他政府部门许可的文件;

15、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有国资管理部门的意见;

16、被并购境内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1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8、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

19、股东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不设股东会或非自然人股东的不需提供);

20、被并购境内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1、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22、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流程是相当复杂的。并且少任何一种流程都是不可以进行办理的。如果大家想办理相关的事情,在到相关部门办理之前一定先给相关部门打一个电话进行确认一下,这样我们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会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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