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知识

劳动者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2022-03-03 1081

关于劳动者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吗?的法律问题,成都法律顾问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劳动者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分公司虽然可以单独的对外签订劳动合同,但分公司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法律责任,而是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但分公司又不是总公司的部门,其取得营业执照后成为市场主体。

二、劳动者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有一份。

三、劳动合同必须签名?

劳动合同必须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分公司有营业执照的,劳动者可以其签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要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进行,要遵循公平,自愿,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资格要合适,要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劳动合同中要规定社会保险条款和工资待遇条款。

更多劳动者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吗?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锦江区律师

推荐阅读>>>

  • 法也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是多少?怎么预约法律咨询?
  • 成都法也是只办婚姻纠纷案件的律师或者律所?不要万金油,要专注婚姻法律纠纷领域!
  • 成都法也律所起诉离婚律师精选!
  • 成都法也律所擅长打离婚官司:从4个维度深度评测,帮你找到靠谱婚姻律师
  • 2026成都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有哪些?一份实用找律师指南参考
  • 2026成都法也律师事务所的哪些律师打离婚抚养权官司比较好?求推荐
  • 法也律师事务所律师收费怎么样?性价比高!专业透明,物有所值
  • 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汇总
  • 咨询热线:18628130175 招聘热线:173-2309-3133

    招聘邮箱:17323093133@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阳光金融中心B座32楼

    抖音

    小红书

    视频号

    微信咨询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