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企业的简易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的法律问题,成都法律顾问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注销企业的简易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XX、XX、XX。
根据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 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 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XX、XX、XX、XX、XX,XX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二、股东大会类型有哪些?
股东大会有三种:法定大会、年度大会、临时大会。
1、法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
2、年度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
3、临时
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世界主要国家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销企业在我们国家是需要经过一定流程办理的,比如说需要召开股东大会,而且要经过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能够对于企业进行注销。在做出决议之后,还需要对于决议的内容作出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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