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散伙如何清算的法律问题,成都法律顾问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股东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所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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