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成立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吗?

2021-02-2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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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定要成立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吗

没有强制建立工会事实,一般工会会员达到25人以上建立工会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二、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的建立程序

(一)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群众对于组建工作的意愿;召开由本单位各种层次的职工群众参加的讲座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说明组建工会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

(二)成立建会筹备组:上一级工会对《建立工会请示报告》批复后,应立即成立建会筹备组(3-5人),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三)发展会员:发展会员时,要注意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任务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使新会员对工会组织有个初步认识。

三、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的基本职能

(一)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更具迫切性和必要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运行主体都是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工会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的力度,主动参与立法,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二)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矛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

劳动者为了取得平衡,应该依法组建工会,加入工会,在工会的组织下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抗争,这是非常现实而有效的途径之一。工会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维护了稳定的大局,就是维护了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三)建设职能: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工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工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所以,工会必须从人们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

(四)教育职能: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在新时期,劳动者已成为独立、自主、自由的劳动者,他要自我决策、自我负责、自我发展;劳动力进入市场,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的地位、利益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素质,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较高的素质。这就需要学习,接受教育。因此,工会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履行好教育这一职能。

(五)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所以,私营的企业没有强制建立工会联合会。但建立工会联合会有很多作用,比如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育职能、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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