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某种情形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经济补偿或赔偿。这些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是,在
2019-03-28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劳动纠纷中,企业的败诉率高达70%,而以下这十种情况几乎是100%败诉。劳动者们但凡遇到这些情况,在纠纷处理中还是占优
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即股东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但这并非绝对的自由,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防止利用转让活动进
2019-03-27
债权转让须具备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合意、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须有转让通知同时存在才有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包括: 1. 发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开发行股份前的股东持
《公司法》第72条规定,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拟转让股份股东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这里“同等条件”引起的纠纷的在股权转让纠纷占据了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
国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
甲方: 乙方: 鉴于____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甲方”)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转让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S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
根据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个人股东:根据个人所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
(2010年1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7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
2019-03-26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便民、高效地开展外资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就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和登记管理如何适用《中
外贸部令1995年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已于1995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仪 一九九五年九月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
(2010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4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国企业常驻
第一条 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2004年,薛某与汤某、王某共同出资(其中薛某出资18万元,汤某、王某各出资16万元)注册成立金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由薛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6年4月28日,经
一、公司股东的直接诉讼 公司股东的直接诉讼是股东直接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提起的,要求其赔偿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对股东造成的损害
一、案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5期 一审: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二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裁判摘要 未经公司有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他
股东转让股份怎么规避风险?公司法确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不能因为未办理工商变更就认定转让无效,只要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即买方善意取得、支付合理对价、办理相关手续(股东
2019-03-25
股东分红是大部分投资人投资公司所追求的利益之一,虽然股份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被《公司法》明确要求载入公司章程,但是对于有限公司,只是提到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会批准。
随着法律的不断进步与完善,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和人们的关注。小股东作为处于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弱势群体,对其权益的保护,既是社会现实要求,也是现代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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