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咨询: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1-10-20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862

关于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强制执行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

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的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宜。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那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就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受偿。

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债务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如夫妻婚后购买一套房屋,债务人享有50%的份额,债权人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该50%的财产份额。不过,实际操作中需要拍卖这个房产,夫妻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债权人可以就整个房产拍卖款所得的50%受偿,剩余一半应当退还给债务人配偶。

总而言之,夫妻关系依法登记成立后,双方的婚后取得收益全部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了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或者双方书面约定婚内财产相互独立。而最新实施的《民法典》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扩大,将会深刻的影响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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