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咨询:离婚后又复婚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2021-11-2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21

关于离婚后又复婚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离婚后又复婚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后想复婚需要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复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复婚在本质上就是特殊形式的结婚,因此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婚姻是神圣的,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不应该儿戏,需要深思熟虑之后再做决定,但是现实中却存在不少闪婚闪离的,夫妻之间争吵很可能会因为一时冲动就离婚了,离婚之后如果双方意识到了错误也可以进行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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