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咨询:婚前关于离婚的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1-12-1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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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关于离婚的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关于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有权依照约定行使相关的财产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财产义务,离婚时,双方财产利益的分配必须按照约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婚前财产协议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上述婚前财产的归属;

4、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他约定。如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婚前财产孳息归属的约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只要夫妻婚前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就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关于婚前财产协议,需要采取书面的形式,必须写清男女双方的婚前财产种类,并明确感情不和离婚后如何进行分割,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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