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律师咨询:共同拥有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2021-12-19 804

关于共同拥有的房子离婚怎么分?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共同拥有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由双方进行协商分割后者向法院起诉。共同共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双方在离婚事件上都没有过错的,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平分。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家暴、出轨、赌博拒不改正的等不良陋习的,过错方可以选择少分或者是不分财产,那么房产直接归无过错一方即可。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法院进行财产的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分割后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自己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自己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调解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共同拥有的房子双方都是有权利分割的,对于共同的财产就需要按平均的方式来进行分配,如果在婚内有协议的就可以按协议的内容来进行处理,只要能保障到双方的权益都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分配不成功就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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