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律师咨询:离婚房子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2021-12-20 798

关于离婚房子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离婚房子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子财产分割规定是: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当代的社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这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当然如果没有作出约定的情况之下,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所拥有的房屋问题也是可以协商来平均进行分割的,无法协商的就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更多离婚房子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法律顾问

推荐阅读>>>

  • 法也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是多少?怎么预约法律咨询?
  • 成都法也是只办婚姻纠纷案件的律师或者律所?不要万金油,要专注婚姻法律纠纷领域!
  • 成都法也律所起诉离婚律师精选!
  • 成都法也律所擅长打离婚官司:从4个维度深度评测,帮你找到靠谱婚姻律师
  • 2026成都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有哪些?一份实用找律师指南参考
  • 2026成都法也律师事务所的哪些律师打离婚抚养权官司比较好?求推荐
  • 法也律师事务所律师收费怎么样?性价比高!专业透明,物有所值
  • 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汇总
  • 咨询热线:18628130175 招聘热线:173-2309-3133

    招聘邮箱:17323093133@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阳光金融中心B座32楼

    抖音

    小红书

    视频号

    微信咨询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