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咨询:请求离婚但属于婚姻无效会怎样?

2022-02-2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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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求离婚但属于婚姻无效会怎样?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离婚后不能起诉婚姻无效,因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法律上来说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了,所以不能也没必要再申请。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等情况,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无效婚姻有哪几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此可见,不管是自始无效婚还是可撤销婚均欠缺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所以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自始无效婚和可撤销婚两种。自始无效婚是指婚姻因欠缺实质要件,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有效的婚姻关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可撤销婚姻,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婚姻,就是指双方当事人欠缺结婚合意的婚姻。凡是属于严重违反公益性结婚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属自始无效婚;一般性违反公益要件或违反公益要件的婚姻,属可撤销婚。

三、无效婚姻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所以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发现是无效婚姻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宣判无效婚姻,但是无效婚姻所生的孩子是具有双方当事人的继承权的,具体要看具体的案件情节。无效婚姻一般指的是重婚、近亲结婚、未达到法律上规定的结婚年龄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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