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

成都离婚律师:常住类型户籍与非户籍有什么区别?

2022-03-21 1403

关于常住类型户籍与非户籍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常住类型户籍与非户籍有什么区别?

常住类型户籍与非户籍有的区别就是法律概念不同。

(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二)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

常住户口(籍):是指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非(常住)户籍:是指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需要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具体地址(只要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件》第2条的规定,就应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二、常住户口所在地有哪些类型

常住户口所在地类型:是指暂住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属省内城区、省外城区、省内市辖镇、省外市辖镇、省内县辖镇、省外县辖镇、省内乡村、省外乡村、其它所在地类型。

户口所在地

(一)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

(二)涵义

1、户籍所在的地区。

2、一般用“省级 县(市)级”表示户口所在地。(如:广东省湛江市)

(三)引申义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在日常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关于户口本的管理规范是有非常明确的要求的,户口本上面的住址就是属于户籍所在地的住址。如果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的情况之下,那么可能在诉讼过程当中,涉及到选择管辖权法院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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