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有效力吗?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1766

婚前协议,是指夫妻结婚前对双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家务分工等达成的一定安排,在国外称为“prenuptial agreement”。它是个舶来品,在讲求精神契约的西方社会比较常见,即使是婚姻,双方也能心平气和地谈权利、债务以及其他的内容。但对于更加看重感情的我国来讲,虽然法律很早就规定了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但现实情况中,夫妻签婚前协议的并不多,反而是约束男方婚后出轨等行为的居多。这是因为,作为拥有几千年传统文化的我们来讲,整个社会特别是婚姻关系中,更加看重情感而非财产等。如果把这些东西约定在协议里,彷佛这份感情就变了味道。

但其实对于法律来讲,双方是可以约定财产的,不论是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都可以进行约定。可以在协议里写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的就是双方一起的;也可以写成不管婚前婚后都是共同财产;还可以写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的也是,自己赚的钱就是自己的。总之,怎么约定都可以,只要双方商量好了。

那么上面提到的关于“忠诚”的条款,有了这样的约定是不是有效的呢?实际上,这是现实社会中关心的比较多的情况。一般关于这样的约定都会写,一方出轨的要净身出户,或者赔偿xx万元。对于这一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在婚姻法第四条提到“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但忠实义务究竟包括哪些,如果违反了是不是有惩罚,是不是可以在协议里约定惩罚,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对这个问题的判决也不相同,有的支持,有的又不支持。现在总的趋势是支持关于“忠诚”方面的约定,但如果确实要签关于这个内容的协议,最好找当地的律师咨询,看当地的司法实践如何,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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