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

成都离婚律师:夫妻之间怎么认定离婚过错方?

2022-04-06 830

关于夫妻之间怎么认定离婚过错方?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夫妻之间怎么认定离婚过错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以上四种具体情形,认定为过错方,第五项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认定,

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应该判不离。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并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过错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过错行为从而导致离婚的话,此时无过错方可以依法要求对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但需要注意,这里的过错行为是法律中事先规定好的,而不是任意的过错。

需要注意的是,对《民法典》离婚过错方作出认定,其实也是为了在离婚的时候更好的维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此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其实无过错方都是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

更多夫妻之间怎么认定离婚过错方?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郫都区律师

推荐阅读>>>

  • 法也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是多少?怎么预约法律咨询?
  • 成都法也是只办婚姻纠纷案件的律师或者律所?不要万金油,要专注婚姻法律纠纷领域!
  • 成都法也律所起诉离婚律师精选!
  • 成都法也律所擅长打离婚官司:从4个维度深度评测,帮你找到靠谱婚姻律师
  • 2026成都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有哪些?一份实用找律师指南参考
  • 2026成都法也律师事务所的哪些律师打离婚抚养权官司比较好?求推荐
  • 法也律师事务所律师收费怎么样?性价比高!专业透明,物有所值
  • 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汇总
  • 咨询热线:18628130175 招聘热线:173-2309-3133

    招聘邮箱:17323093133@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阳光金融中心B座32楼

    抖音

    小红书

    视频号

    微信咨询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