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条件比收养其他子女更宽松,可以不受下面条件的限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4)无子女;
(5)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6)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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