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的,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参与继承。也就是说,只有当第一顺位的人全部不在的时候,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才有机会参与继承。每个继承人之间,一般是均分,比如有4个继承人,每人分得1/4的财产。
咨询热线:173-8190-4052 028-62319028
企业邮箱:faye@fayelawyer.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楚峰国际中心B座32楼
蜀ICP备17009343号-1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