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哪些种类?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2669

遗嘱,比法定的继承优先,就是说既可以留给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等),也可以留给其他人。在遗嘱中也可以写明某人得到财产,必须要答应并完成一些要求,比如养老送终,继承家业等等。也可以不平均分财产,某人多分一点,某人少分一点。遗嘱有不同的形式,法律对它们的要求不一样: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在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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