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夫妻财产约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2-04-24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36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法律依据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法律依据是我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排除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即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后财产协议、也可以就婚前和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并签订协议;可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关于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同时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我国的夫妻双方的婚姻存续期间,很多人为了不受到限制,会选择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尽可能的让双方的财产是平等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间在对财产进行约定的时候,一定是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更多夫妻财产约定法律依据是什么?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青白江区律师

  • 咨询热线173-1869-1207
    028-62319028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25层03号

    邮箱:faye@fayelawyer.com‍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7009343号-1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律师咨询电话

    17318691207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