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离婚二次起诉开庭流程时间

2022-05-04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75

关于离婚二次起诉开庭流程时间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1、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2、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3、开庭审理阶段:

(1)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

(2)法院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总结。

开庭时,审判员先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

然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等等。

然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4、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判决。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缴费,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开庭之前法院会下达传票,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和地点。虽然法律对起诉离婚到开庭要多久没有具体规定,但法律对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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