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进行分割?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2094

现如今,经济快速发展,个人拥有的财产较十多年前更佳丰富。夫妻在离婚之时,需要分割的财产可能不仅仅是彩电、自行车、电冰箱,可能还会包括房产、股票、期权,甚至是一个公司。而公司的种类也各种各样,既有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份有限公司,有个体工商户,也有独资企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是什么呢?离婚时怎么分割呢?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法律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简单说,独资企业由个人设立,个人以全部的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它和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司是以出资额承担“有限”的责任,就是说投资款没了,就不用负责了,但独资企业,需要以全部的个人财产承担责任,风险比公司大了很多。

可以看出,独资企业和个人的联系非常紧密,因此在离婚诉设中,法院不会把个人独资企业分割成两部分,一人一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为了保持该企业的个人独资企业身份,若双方都要,法院只能将企业判给其中一方所有,由拿到企业的一方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若双方都不要,就要对这个企业进行清算,解散企业。

推荐内容

  • 咨询热线173-1869-1207
    028-62319028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25层03号

    邮箱:faye@fayelawyer.com‍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7009343号-1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律师咨询电话

    17318691207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