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2022-05-0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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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讨论过后能够统一意见,按照讨论的结果进行抚养权归属。如果讨论之后不能统一意见,按照哪一方的生活条件好,思想素质较高,家庭教育氛围好的一方进行判决,主要依据孩子健康成长为准则。

第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照法院判决或者双方协议的数额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第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准予;

第四、2至8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当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

第五、8周岁以上的孩子,则应考虑该孩子的个人的意见。

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在我国的夫妻关系无法存续的时候,此时夫妻双方是可以采取诉讼离婚或者是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此时如果是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此时人民法院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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