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离婚孩子归女方的条件是什么?

2022-05-1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03

关于离婚孩子归女方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离婚孩子归女方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孩子归女方的情况: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哺乳,母亲相对来说能更好,更细心的照顾孩子,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会以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将孩子判给女方。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自愿由母亲抚养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4、男方另外有子女。如果男方还有生育能力,或者有其他子女,那么法院可能会偏向女方,毕竟亲生母亲对孩子会更体贴一些,能给孩子最好的爱。

5、男方有不良生活作风或患有重要疾病。如果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或者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和谐温暖的成长环境,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

二、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能判离吗?

起诉离婚二次不一定判离婚的,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第二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一直不判的,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建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

办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可以归女方抚养,第一次离婚法院没判,第二次再去起诉离婚也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如无法证明夫妻之间没有感情,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若能证明有重婚,家暴行为存在,法院会判离。

更多离婚孩子归女方的条件是什么?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温江区律师

  • 咨询热线173-1869-1207
    028-62319028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25层03号

    邮箱:faye@fayelawyer.com‍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7009343号-1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律师咨询电话

    17318691207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