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子女尚在哺乳期内会判给母亲吗?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1949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

诉讼离婚,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出于对女方及子女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男方如果起诉离婚,必须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孩子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会将小孩判给女方。如果女方实在不想要孩子,可协议离婚,前提是男方要孩子。

离婚时2岁以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因此,哺乳期离婚,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协商在孩子两岁后,交由男方抚养。如果女方无经济条件,也可以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法院一般会酌情考虑。不过,在哺乳期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不好,如果不是感情到了无法挽留的地步,建议多会孩子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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