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婚前财产所产生的利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2-05-18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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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财产所产生的利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投资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通过自然规律或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孳息与投资相比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定期性”,通常按照法律的规定或法律关系即可定期获得收益。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婚前财产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虽然取得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但仍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存款的利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因生产、经营和投资而获得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存款的利息是属于孳息,不是存款产生的收益,因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算婚前财产,直接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因此婚前的存款利息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当由个人所得,另一方没有获得的权利。

二、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分情形判断。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利息不是共同财产,结婚之前用全款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是归购房者自己所有的,结婚之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婚内共同财产,若是办理离婚手续,需要遵循均等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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