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周岁以上的孩子,虽然未成年,但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法院会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对已满10周岁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考虑意见”不等于“一定采纳”。确定抚养关系,应当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院只有在父母双方都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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