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2405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离婚时必须提供,证明双方对解除婚姻、处理财产、子女问题达成一致,没有它,是办不了离婚的。离婚协议,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身份信息要准确;

(2)要包含财产分割的内容。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要明确,需要过户的财产要明确过户时间和费用承担,有关财产的信息要全面准确;

(3)要包含子女抚养的内容。其中包括孩子信息,孩子户口是否迁移和迁移时间;抚养权归谁,探视的时间地点要明确。

如果双方去民政局又反悔了,一方想离,但另一方不想离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其实,双方有和好的可能,为什么不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呢?如果有小孩的话,更要考虑清楚了,对于孩子来说,父爱、母爱缺一不可,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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