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到相爱,最终走向婚姻殿堂,感情是第一位的,但也不影响以更成熟的方式处理财产问题。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谁,有这几种形式:
(1)各自所有,也就是常说的AA制;
(2)共同所有;
(3)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但要注意,财产的约定必须用“书面形式”,签婚前协议、写财产归属邮件都可以,但不能是口头约定。另外,不仅可以约定婚后的财产,也可以约定结婚之前的财产,不管之前是什么状态,只要是两个人的财产,就都可以约定。
其实关于财产的约定在国外比较多,这和整个社会的“契约精神”有关,婚姻也不例外,认为婚姻也是神圣的契约关系,感情和金钱可以适当的分开。在我们国家比较少,多受传统观念影响,如果这样约定,有可能被认为“伤感情”,不利于夫妻之间的感情。但只要双方能接受,可以减少财产方面的纠纷,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双方的财产以结婚为界限,一般来说婚前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结婚之后的就是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买的房,赚的工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