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对以上问题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的话,你们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进行审理。(注意: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美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美使领馆直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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