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被精神病离婚怎么分财产?

2022-06-20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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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精神病离婚怎么分财产?

夫妻俩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针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按照夫妻双方的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的,那么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不进行分割。

二、离婚分割财产遵循什么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办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要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对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要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可以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的多份财产,还要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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