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私下处分了夫妻共同的房产,另一方可以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吗?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2585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处分权,一方私自处分的,侵害了另一方作为配偶的合法权益。

可以要求对方把获得的房款,分一半给你。但不能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特别是对方已经“善意取得”房子的情况下,除非对方和第三方恶意串通,合谋低价收购房屋。可以要求出售房产的一方返还出售房屋价款中属于你的部分。因为第三者在不知情的情况,很难调查卖房是不是经过了双方的同意,换句话说也是受害者,法律为了保护交易安全,规定了不能撤销购房合同。当然可以找擅自卖房的一方,要求分钱。

满足善意取得,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的条件:

(1)买房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一方没有经过夫/妻同意就卖
房;

(2)买房的钱没有明显低于市价;

(3)房子已经在房管局做了名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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